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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灯箱、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04
  • 发布者: 本站
  • 来源: 原创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采用比选方式对医院邵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灯箱、标识标牌进行采购,现公开征集符合投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且符合使用单位需求的,综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一、项目名称:
  邵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灯箱、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工程概况:本项目工作范围为邵阳市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市宝庆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四楼),建筑面积约880平方米,工程内容制作并按照宣传、装饰作用的标识标牌,标识标牌内有照明灯箱,中标人根据设计图与采购人现场效果微调等相关工作内容。
  2、工期:招标人发出开工指令后10天内。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4、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5、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全额支付合同价款。
  7、工程量清单:另册,来采购人处领取。
  8、管理及技术方案要求
  8.1、工程管理要求:
  8.1.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1.2、未经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否则作违约处理。
  8.1.3、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第三方纠纷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因中标人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招标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8.2、投标技术方案要求:
  8.2.1、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
  8.2.2、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确定人员人数和专业。
  8.2.3、针对本项目的应急保障措施。
  8.2.4、针对本项目的施工设备及器具配备,明确预备的施工设备、器具的种类和数量。
  8.3、服务标准:
  8.3.1、服务人员必须爱岗敬业,端正服务态度,积极主动工作、统一着装、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8.3.2、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国家标准,接受招标人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8.3.3、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粉尘、噪音、震动。
  8.4、投标报价:
  8.4.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勘查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在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及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8.4.2、本项目执行湖南省湘建价[2020]5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引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材料价格按照邵阳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4年第四期8月发布材料价格调整,工程取费按相应的现行有关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按湘建价[2019]61号文计取。
  8.4.3、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工资单价不低于湖南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规定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
  8.4.4、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工程量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自行计算,如有异议请于开标前提出答疑。对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清单中提及了的内容,招标人将不予经济签证。
  8.5、其他技术要求:
  8.5.1、施工: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进行施工,设计图纸未标明和材料清单待定项,中标人须与招标人沟通,并经招标人确认同意方案和图纸后,方可施工。
  (2)变更及签证须经招标人确认并同意后,方可执行。
  (3)投标文件中所有的主材需备注品牌及型号,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品牌及型号。
  8.5.2、其它:
  (1)本工程如遇现场实际情况与文件技术要求相冲突的地方,以文件要求为准,或咨询招标人工程师;
  (2)清洁卫生,清除因本工程所产生的全部垃圾并外运;
  (3)不得损坏公共设施,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安全,对医院非施工区域造成的损失和破坏,均由中标人承担;
  (4)所有因此工程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院内外手续办理(含纠纷)及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5)最终结算工程量以投标清单工程量加上变更部分为准。施工方在施工前需要根据现场实际对工程量进行核算,如与投标清单工程量不符,须以变更的书面形式报送甲方确认。竣工图不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6)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金额应根据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具体情况、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按清单所提供的格式填报。
  9、总采购预算限价:90,000.00元
  10、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四、比选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五、比选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门诊楼九楼小会议室。
  六、所需资料:
  递交纸质文件并密封,资料不接受邮寄。
  包含但不限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清单、资格声明、企业实力等。
  七、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17:30。
  报名方式: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门诊楼九楼行政科办公室领取项目文件,同时提交报名材料。
  八、供应商产生依据: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九、联系方式:
  黎先生,电话:0739-5282129
  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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